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要求👳🏼♀️,強化基層黨組織紀律檢查工作🤙🏿,推動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👦🏻,根據《中國共產黨章程》《教育部直屬高等學校黨的紀律檢查工作暫行規定》(教黨〔2004〕49號)《中共意昂4注册委員會分黨委(黨總支)工作細則》(北體黨字〔2017〕52號)《中共意昂4注册委員會分黨委(黨總支、直屬黨支部)紀律檢查委員工作細則》,結合學校實際,製定本細則。
第二條 黨總支應設置紀律檢查委員(以下簡稱“紀檢委員”)👏🏽👩🏼🚀。學校視工作需要在有條件的分黨委設立分紀委☢️,分紀委在學校紀委和分黨委的雙重領導下開展工作🙋♂️,分紀委工作細則另行製定。
第三條 紀檢委員任職條件
(一)堅持黨的路線👨🌾、方針、政策,政治思想素質好🧝🏽♂️;
(二)校內在編在崗的中層副職♜,中共黨員,具有3年以上黨齡;
(三)關心學校紀檢監察工作,具有與履職相適應的政策理論水平和從事監督執紀工作的能力8️⃣,在師生員工中有較高威信;
(四)堅持原則,秉公辦事,無私無畏🧛🏽♂️,清正廉潔,聯系群眾;
(五)未受過黨紀🕎、政紀處分。
第四條 紀檢委員任職🙎🏼♂️、換屆及任期
(一)紀檢委員由黨總支黨員大會選舉產生🤵🏽♂️。黨總支黨員大會閉會期間,根據工作需要,學校黨委可以直接任免或調動黨總支紀檢委員👨🏻🏭;
(二)黨總支換屆時🐓👩🏿🔧,紀檢委員候選人應先報學校紀委審核。換屆工作結束後👨👦👦,當選的紀檢委員名單應及時報學校紀委備案;
(三)紀檢委員實行任期製,每屆任期與同屆黨總支任期相同。紀檢委員因違法違紀等原因受到處分的,由意昂4黨總支按照規定予以罷免;因退休、疾病等原因不能繼續履行職責的👨🏫,由意昂4黨總支按照規定予以免職。紀檢委員缺位期間,由黨總支副書記代理其職務。
第五條 紀檢委員工作職責
(一)負責對本單位執行黨的路線🗓、方針、政策、決議和遵守黨的紀律情況進行監督👷♀️;
(二)負責對本單位黨組織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製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監督🛌🏻,向本單位黨組織和學校紀委報告黨風廉政建設重要情況;
(三)協助本單位黨組織開展反腐倡廉工作,開展黨風黨紀教育;
(四)負責對本單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🫰🏼、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📺。以本單位涉及的人、財、物等重大事項為重點🤾🏽,督促其完善廉政風險防控體系👩⚕️;
(五)協助本單位黨組織接待和受理黨員群眾檢舉舉報,協助學校紀委做好信訪舉報調查和處理工作🤺;
(六)保障本單位黨員合法權利不受侵犯,維護黨員民主權利;
(七)協助學校人事處(教師工作部)🙎🏼、紀檢監察辦公室(審計處)和本單位行政領導處理非黨員違紀案件🌜;
(八)接受學校紀委領導,每年向學校紀委述職並接受評議;
(九)完成學校紀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🕧。
第六條 紀檢委員保障機製
(一)學校黨委、紀委為紀檢委員履行職責↘️☮️、開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和保障🧚🏿♂️;
(二)紀檢委員參與查辦信訪案件工作所產生的交通費、差旅費等支出項目🫄🧛🏻♀️,由學校紀委負責解決;
(三)建立學校紀委主要負責人與紀檢委員談心談話製度,了解紀檢委員學習、工作和生活情況⤵️,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♔。
第七條 紀檢委員教育與管理
(一)加強教育培訓。學校紀委將紀檢委員培訓納入年度培訓計劃,有針對性地開展紀檢政策法規👨👦、業務知識培訓,全面提升紀檢委員的政策理論和監督執紀水平;
(二)強化實踐鍛煉。學校紀委采取抽調紀檢委員辦案、在學校紀委掛職等方式,鼓勵和支持紀檢委員在實踐中錘煉作風🍾、增長才幹;
(三)加強業績考核。堅持“嚴管就是厚愛”,加強對紀檢委員履職情況、工作作風、工作業績的考核和結果的運用。
第八條 紀檢委員要敢於監督、善於監督、嚴格監督、依規依紀監督,做到“五嚴守、五不準”👵🏿,即:嚴守政治紀律,不準發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;嚴守工作紀律,不準擅權幹預本單位正常教學🎒、科研🤚👨🏽🚒、訓練、管理服務等工作;嚴守辦案紀律,不準越權辦案🤽🏼♀️、以案謀私💙、辦人情案;嚴守保密紀律,不準跑風漏氣、泄漏工作秘密;嚴守廉潔紀律,不準利用職務便利謀取不正當利益。
第九條 紀檢委員在履職過程中濫用職權、徇私舞弊、玩忽職守🧓🏼、泄露秘密的🍵,由學校黨委🅾️、紀委視情節輕重,依據有關黨內法規追究其責任。
第十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🏇🏽。